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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2022| 区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主要工作回顾

发布时间:2023-02-13 来源:区人大办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喜庆之年,也是黄岩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这一年,黄岩区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即日起,“黄岩人大”微信公众号将推出“记忆2022”,回眸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农业农村工委、城建与环资工委、代表与选任工委、社会建设工委的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聚焦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助力法治黄岩建设

(一)突出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等方面,多次组织开展调研,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探索专项监督,配合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对区监委开展粮食购销和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充分听取征求单位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推进重点领域专项反腐败工作。

(三)着力规范提升,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加强与“一府两院”对接沟通,提高报备及时性和材料规范性、完整性,做好登记、流转、审查,共备案审查“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28件。积极探索区人大常委会任前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方式,变开卷考试为闭卷考试,提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学法考法效果,强化任前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聚焦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一)实施“五评一督”,对部分公安派出所工作深入开展评议。区、镇两级人大联动对黄岩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澄江派出所、头陀派出所组织开展工作评议。通过开门民主评、人大代表评、主管单位评、执法案卷评、主任会议评,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公安派出所进一步依法履行职责,提升执法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我区公安派出所面上工作整体提升。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持续深化“两官”履职评议。对区人民法院5名员额法官组织开展履职评议,制定履职评议实施方案。通过深入调研,量化评价,常委会评议、测评,公正客观做好“两官”履职评议,推进整改落实。

(三)持续跟进监督,促进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决定的落实。进一步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开展“回头看”,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协同推进基层单元建设

(一)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制定《关于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共享法庭”共建融合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方案》,一体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共享法庭”建设,促进法院业务持续下沉基层单元,明确庭务主任和联络法官,集成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法官作用,实现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协同共享,有效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均入驻了“共享法庭”。

(二)推进建立片区驻站检察官制度。区人民检察院按四个片区,将院领导、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团分别对接联系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驻站检察官制度。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走进相应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法治宣传、案件听证、检察开放日、检察建议办理监督、矛盾纠纷化解等活动,常态化联系人大代表和群众,推动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互动衔接转化。

(三)开展“代表·法官检察官警官面对面”活动。为推动公检法机关进代表联络站充分听取意见,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组织开展公检法机关进基层单元暨“代表·法官检察官警官面对面”活动。公检法机关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通过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开展反诈宣传和法律咨询等方式,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深入交流。


聚焦数字赋能,协同推进民主立法和数智监督

(一)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充分发动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上级人大立法调研。对《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草案)》《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台州市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台州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等提出多条修改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区实际,建议市人大将《台州市黄岩西部山区发展促进条例》列入市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

(二)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结合区人代会重点建议《关于加强<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与执法的建议》跟踪督办,督促推动《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推进建立区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划分养犬重点管理区、明确禁养标准、设立免疫登记服务点、强化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等。

(三)积极推进相关场景应用贯通落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应用2017年—2022年各项指标数据的归集、审核、报送工作。协同分析“行政执法人大e监督”应用的区级和乡镇级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做好指标数据归集、录入。积极参与“行政诉讼人大e监督”应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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