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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的2021和2022【五】

发布时间:2022-02-07 来源:区人大办

城建与环资工委,2021年,紧紧围绕城乡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突出工作重点,积极依法履职,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围绕中心,推动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传承深度融合。聚焦老城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一方面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对我区老城区历史风貌保护利用工作开展深入调研,就保护、利用、管理、改造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另一方面,历时半年,与住建局等有关单位进行十余次对接,全过程参与指导《黄岩区老城区历史风貌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保护目标、范围、方向和具体控制要求,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关于批准黄岩区老城区历史风貌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城市更新行动”的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黄岩老城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聚力有效监督,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组织由人大代表、专家、群众等参加的调研组实地走访联化科技、中兴沙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场等,对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础设施体系、监管体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短板开展深入调研,并形成详实的调研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推动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

开展执法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执法迎检工作,组织调研组对生态湿地、污水处理工程、退耕还林等项目开展实地检查,并抄告相关部门在配套制度、生态工程、设施维护运等方面查漏补缺、落实整改,确保市执法检查顺利通过。对《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检查组深入垃圾焚烧场、垃圾分类宣传点、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等,对我区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全过程与职责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提出针对性意见,并跟踪监督落实。

回应百姓关切,全力维护和保障库区群众合法权益。针对库区群众要求提高长潭水库生态补偿资金和生态建设补偿资金的强烈诉求,深入实际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撰写了《关于长潭水库生态补偿资金和生态建设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情况反映》材料,提出补偿资金总额偏少、范围偏小、标准偏低等问题与依据,呈报市人大常委会,为全力争取加大市对区的补偿力度,增强库区群众获得感尽心尽责。

2022年,城建与环资工委贯彻区委“永宁焕新”行动精神,围绕城市有机更新,开展我区安置房建设情况调研,促进城市品质提升。持续擦亮生态文明底色,围绕全区人民关注的热点、痛点,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状况监督力度。聚焦如何增强主城区交通承载力问题开展调研监督,为更好平衡老城区商业活跃度与交通畅通度关系,为“永宁精绣”行动尽责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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