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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09-04 来源:区人大办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我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8年8月14日台州市黄岩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主任会议通过)

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上午,台州市黄岩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委常委谢焕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强化防治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保障,夯实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全区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但也存在着固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固废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 加强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固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环保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特别是党员干部、相关企业负责人的环境保护国策意识、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从我做起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减少固废、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2. 增加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对固废处置基础设施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巩固无害化成果,突破减量化瓶颈,打通资源化渠道,不断提高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建议区政府:一要积极和市政府有关单位沟通联系,适当增加工业危废和医疗废物、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处理机构,提高危废和医疗、农药废物的处理能力。二要加快一般固废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回收利用和处置体系,逐步解决固废消纳处置难问题。三要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科学选址、提高标准、适当超前,不断提高垃圾综合利用率,减轻废弃物生态填埋场的压力。

3. 循序渐进,扩大垃圾分类成果。在生活垃圾方面:一要以城带村、逐步普及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二要充分考虑平原、农村、山区等因素,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三要探索建立并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农业固废防治方面:要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建议在中部乡镇开展田间农作物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实施茭白叶和甘蔗榨糖废弃物等的综合利用模式,强化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和市场化运作,发展有机肥,推进“肥药双控”,实现农村环境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双赢”。

4. 强化监管,健全防治长效机制。一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监管体制,逐步完善环保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的长效监管体系。二要进一步完善固废信息化监管网络体系,不断完善监控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固废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平台,实现全过程跟踪监管。三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环保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四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察执法,严厉查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切实防控环境风险。鉴于我区废弃物生态填埋场长期超负荷运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建议上级政府抓紧协调,应停止接纳区外生活垃圾运至黄岩填埋。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18年12月底前报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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