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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体育场地建设和利用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24 来源:区人大办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我区体育场地建设和利用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7年6月16日台州市黄岩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主任会议通过)

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台州市黄岩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体育局局长陈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区体育场地建设和利用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在体育场地建设和利用工作中,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积极谋划,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因地制宜地推进各种室内、室外体育场地建设,建成了一批群众喜爱的体育活动场所,城区、农村的体育场地和设施不断增加,专业特色体育场地建设稳步推进。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体育场地设施总量不足,规划建设滞后,资金投入相对有限以及场地管理和维护不到位等。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为发展社会公共体育事业提供必要保障。结合我区2020年新一轮的城乡规划修编,将我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黄岩区体育场地建设总体规划,抓紧完成我区城乡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布点。对今后新建的区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体育场地和健身设施。对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要按照符合向社会开放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盘活土地资源,利用公园、绿地、边角地、“三改一拆”地块、闲置地等建设体育场地,确保我区体育场地面积增量发展,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二、要创新机制,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现有体育场地利用率。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积极探索学校体育设施的共享共建,对具备开放条件的现有学校体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不影响校园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以缓解群众运动需求与体育设施不足的矛盾。

三、要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要根据财政状况逐年增加对体育场地建设经费的投入。同时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出台相关政策,在用地、税费上给予政策优惠,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难题。

四、要加强管理,优化服务,重视体育场地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要加强对我区体育场馆、体育健身器材的管护,对日常监管和维护要落实好责任单位,方便群众健身。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健身知识宣传,引导全民科学健身,普及体育健身器材的使用方法,实现群众健身活动常态化、生活化。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具体意见汇总》,请区人民政府一并研究处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17年9月底前报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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