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台州市黄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审议意见

关于黄岩区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24 来源:区人大办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岩区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年10月14日台州市黄岩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主任会议通过)

 

黄岩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黄格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黄岩区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4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是好的。区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抓住热点,真实反映问题,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公正,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要按照《预算法》、《审计法》的规定,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财政预算管理执行的监督和审查力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税收征管,认真严肃执行部门预算、基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政府性资金和政府债务的风险控制,要坚持问责、问效。

二、加强审计监督,拓宽审计面

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努力拓宽审计面,特别是关注民生、社会保障等公共财政支出以及各类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要专项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有效。

三、加强审计问责,认真做好审计所涉问题的整改落实

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非税收入征管上,对耕地开垦费征收欠缴数较大的情况,要认真分析,查出问题所在。在制度上、措施上、方法上,切实落实解决。加强对预算单位完善财务核算管理,建立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

以上意见,请区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在2015年12月15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Copy Right(C)版权所有 台州市黄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浙ICP备11003703号

建议IE8以上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