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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岩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11-30 来源:区人大办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岩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10月23日台州市黄岩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主任会议通过)

区人民政府:

2018821日,黄岩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黄格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黄岩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工作报告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客观、建议可行;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深入查找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审计保障。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议就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和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强化审计监督,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贯彻中央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区、乡两级政府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不断完善全口径预决算编报管理,特别是加强乡镇(街道)的预算编制工作,突出重点政策和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2.严格国有资产监管,重点要加强国有集团公司资金整合等方面工作。建立健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建立。

3.加强政府性资金绩效管理,深化推进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重视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加快原指挥部的资产清理,推进国企改制。

5.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二、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审计

1.审计部门要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落实,加大对扶贫、养老、自然资源资产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

2.加大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十大民生实事项目的审计力度。

3.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三、注重形成各方监督合力,进一步深化审计成果利用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及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中指出的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合理、部分项目执行率偏低、项目资金使用安排不够合理、收支不规范等问题,相关预算单位要按时逐条整改,提升整改实效。要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举一反三防止重复性问题的发生。健全审计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畅通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移的沟通渠道,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审计成果运用成效。

以上意见,请区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在2018121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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